工藝品鑄造件均應在熱處理工藝后應用。由于鑄態下的工藝品鑄造件內部存有出氣孔、裂紋、縮孔和縮松、晶粒粗壯、組織不勻及殘留內應力等鑄造缺陷,使工藝品鑄造件的強度、尤其是塑性和延展性大幅度降低。
為優化晶粒、勻稱組織及清除內應力,工藝品鑄造件務必開展正火或退火處理。正火處理后的鋼,其物理性能較退火后的高,成本費也較低,因此運用較多。但因為正火處理會造成較退火大的內應力,只適用含碳量低于0.35%的工藝品鑄造件。由于低碳工藝品鑄造件的塑性好,制冷時不容易開裂。為減少內應力,工藝品鑄造件在正火后,還應開展高溫回火。針對含碳量≥0.35%的、構造繁瑣及易造成裂紋的工藝品鑄造件,只有開展退火處理。工藝品鑄造件不適合淬火,不然非常容易開裂